开放共享 · 专业服务 · 产业赋能服务指南
汇聚资源,让人工智能服务触手可及发布应用需求
治理规范

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

明确面向公众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适用范围与提供者责任。

返回政策资讯

内容介绍

提供者应关注训练数据、知识产权、个人信息、内容治理和投诉机制等要求。实际适用范围应结合服务对象和部署方式判断;本条仅为阅读导引,具体要求查看原文。

适用领域

向中国境内公众提供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的组织和个人

来源:国家网信办等七部门文号: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七部门令第15号发布日期:2023-07-13查看原始来源 ↗

更新时间:2026/10/29

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| 城市人工智能赋能公共服务平台